救济途径
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,商标驳回后,商标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,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。"如果商标驳回为绝对驳回理由,不建议申请驳回复审;如果商标驳回为相对驳回,建议您及时咨询有专业背景的知识产权律师,根据商标审查标准,就商标是否近似作出判断,从而决定是否申请驳回复审。"李年通表示,"我们的意见是,申请驳回复审,就具有成功取得商标注册的机会,即使复审并未成功,申请人仍然有权在复审期间(一般为一年半至两年期间)继续使用TM标志。但是,如果放弃复审申请,商标申请将归于无效。即便重新申请,也面临两-三年的时间成本。"
上述有些绝对驳回理由是可以申请复审的,但有些相对驳回理由倒是绝对不能申请复审的,这就需要第一时间将《商标驳回通知书》给到职业商标代理人给予专业建议。
对于职业代理人结合相关法律、法规和代理经验的综合把关之后,认为可以申请驳回复审的,一般提交如下资料:
(1)《商标驳回通知书》原件;
(2)商标局邮寄《商标驳回通知书》的信封(邮戳要清楚);
(3)申请人资质(营业执照或身份证)复印件;
(4)商标评审申请书和代理委托书;
(5)申请商标之"突出使用"的所有相关材料、照片、合同等复印件。
驳回文件自签收日期计算,15天内复审,材料递交后,3个月准备使用证据,博创建议在1个月内准备关于商标的相关使用材料,安排律师撰写补充材料,再次递交商评委。